海耶克


弗里德里希·奧古斯特·馮·哈耶克,CH(又譯為海耶克,德文: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1899年5月8日-1992年3月23日)是奧地利出生的英國知名經濟學家和政治哲學家。以堅持自由市場資本主義、反對社會主義、凱恩斯主義和集體主義而著稱。他被廣泛視為是奧地利經濟學派最重要的成員之一,他對於法學和認知科學領域也有相當重要的貢獻。
哈耶克在1974年和他理論的對手貢納爾·默達爾一同獲得了諾貝爾經濟學獎,以「表揚他們在貨幣政策和商業週期上的開創性研究,以及他們對於經濟、社會和制度互動影響的敏銳分析。」在1991年,哈耶克獲頒美國總統自由勛章,以表揚他「終身的高瞻遠矚」[2],任教德國期間,曾三度訪問臺灣停留數星期,並於東海大學、國立中興大學發表演講。

通往奴役之路


奧地利經濟學派(Austrian School)是一種堅持方法論的個人主義的經濟學派。因此奧地利經濟學派認為,只有在邏輯上出自於人類行為原則的經濟理論才是真實的。這種理論的正式名稱是人類行為學(praxeology),而奧地利經濟學派長期以來便提倡一種從這種理論所衍生的解釋方式。人類行為學的方法使得經濟學家們能以此探索適用於所有人類的經濟規律,而奧地利經濟學派的解釋方式則可以用於針對特定的歷史時期進行研究。
 
奧地利經濟學派所採用的亞里士多德派/理性主義研究方式與目前主流的新古典主義所採用的柏拉圖主義/實證主義不同[來源請求],也與德國的經濟歷史學派所採用的歷史決定論(Historicism)不同。雖然人類行為學的研究方式與現代大多數經濟學家採用的方式都不同,奧地利經濟學派的研究方式在實質上是和英國的古典經濟學相同的。也因此,奧地利經濟學派的研究方法可以視為是延續了15世紀以來的經濟思想,包含了大衛·休謨、亞當·斯密、大衛·李嘉圖、弗雷德里克·巴斯夏等主要的經濟學家。
奧地利經濟學派的代表人物包括了卡爾·門格爾、歐根·博姆-巴維克、弗里德里克·哈耶克、路德維希·馮·米塞斯、穆瑞·羅斯巴德和漢斯-赫爾曼·霍普等人,這些人的理論往往極具爭議性,而且也與主流的新古典主義理論不同,同時奧地利經濟學派也徹底反對凱恩斯的理論和政策。奧地利經濟學派的影響力相當廣泛,他們強調經濟的生產階段,並且質疑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的行為理論基礎。
由於許多奧地利經濟學派所主張的政策都要求政府減少管制、保護私人財產、並捍衛個人自由,因此,主張自由放任的自由主義、自由意志主義、和客觀主義團體都經常引用奧地利學派思想家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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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哈耶克之2-- 《通往奴役之路》的啟示


陳逢麒 
   
20世紀最偉大的古典自由主義學者弗裏德裏克•A•哈耶克,在台灣最廣為人知的一本書可能是《通往奴役之路》(The Road to Serfdom,1944)。這本書是他深入探討自由社會的思想的傑作,起因是他在納粹德國所觀察到的社會主義的問題及其在英國的端倪,而這本書也迫使社會主義的鼓動者必須直面一個問題,超越於純粹經濟技術範圍的問題。 

哈耶克指出,如果社會主義要用中央計劃取代市場,那就必然要建立某種機構來負責制定計劃,哈耶克將其稱之爲中央計劃局(the Central Planning Bureau),爲了貫徹計劃、控制資源的流動,中央計劃局就必須擁有對於經濟事務的廣泛的自由裁量權。但是,社會主義社會的中央計劃局並沒有市場價格作爲決策的依據,也就是說它沒有辦法知道何種生産計劃在經濟上是可行的,哈耶克說,沒有價格系統,將被證明是社會主義的致命缺陷。 
   
在《通往奴役之路》中,哈耶克也強調,並沒有充分的理由認定,爬到社會主義政權頂端的人必然就是相對來說更有能力運用自由裁量權並情願作出不受歡迎的決策的人,這些當權者不可避免地會根據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運轉整個制度。 
   
哈耶克的這兩個預言——關於社會主義的經濟和政治問題所在——都應驗了。20世紀浸透了社會主義試驗的無辜犧牲者的血淚。史達林、希特勒、毛澤東、波爾布特等等專制暴君,都在以形形色色的社會主義的名義,犯下了駭人聽聞的反人道罪。哈耶克的論述表明,極權主義並不是社會主義政權由於沒有選出合適的領袖才出現的偶然失誤,相反,極權主義是社會主義計劃制度的邏輯的必然。 
   
與凱因斯的論戰中失敗及關於社會主義下的經濟計算的討論之後,哈耶克對純粹技術性的經濟學興趣寡然,轉而集中精力致力於重新闡述古典自由主義的基本原則。哈耶克指出市場價格對於顯示分散的經濟資訊的必要性。他指出試圖替代或控制市場必然會導致某種知識困境。哈耶克也描述了把自由決定權交到少數人手裏導致的極權主義問題。這促使他探究那些使人們看不見政府經濟計劃的後果的知識偏見問題。 

1940年代,哈耶克在專業雜誌上發表了一系列論文,探討當時的主流哲學傾向,懷有偏見的知識份子由於這種思想傾向而認識不到經濟計劃所必然導致的體制性問題。這些論文後來結集爲《科學的反革命》(The Counter-Revolution of Science ,1952)。這可能是哈耶克最出色的著作,仔細地探討了“建構理性主義”的知識史及社會科學中的“科學主義”的困境。正是在這本著作中,哈耶克明確地繼承了David Hume and Adam Smith等的蘇格蘭啓蒙運動思想,運用理性來限制理性之訴求(using reason to whittle down the claims of reason)。現代文明受到的威脅,並不是毀滅世界的非理性的狂熱,而是建構理性主義者之濫用理性,試圖有意識地設計現代世界,從而把人類置於他自己造成的鎖鏈之中。 

1950年,哈耶克來到芝加哥大學,在社會思想委員會(the Committee on Social Thought)任教至1962。在那兒,他寫出了《自由憲章》(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 ,1960),代表著哈耶克對古典自由主義政治經濟學的第一次系統闡述。 
   
1962年,哈耶克來到德國,接受了弗賴堡大學一個教職。在此,他的注意力逐漸轉移到探討和闡述經濟社會行爲中的“自發”秩序。哈耶克開始重建自由主義社會理論,提供了一種自由的個體間進行社會合作的洞見。 

在三卷本的《法、立法與自由》(Law, Legislation and Liberty ,1973-1979)及《致命的自負》(The Fatal Conceit 
,1988)中,哈耶克將其社會分析理論擴展至探討法和道德規則“自發”出現問題上。他的政治和法學理論特別強調法律規則是和平共存的必要基礎。他對比了普通法傳統與成文法(statute law)即立法之法,他闡述了法官如何將作爲文化演進之成果的普遍的規則應用於一個又一個具體的案例中,從而産生了普通法,因此,普通法所蘊涵的是很長歷史過程中不斷試錯所獲得的知識。這一洞見使哈耶克得出結論:法律如同市場一樣,也是一種“自發”秩序,是人類行爲的結果,而不是人類設計的東西。 
   
哈耶克的經濟學、政治與法哲學及社會科學方法論方面的貢獻,至少吸引了兩代學者的興趣,而且對他的興趣越來越大。他對經濟學和古典自由主義的貢獻是廣泛的,並將産生廣泛影響。 

哈耶克渡過了漫長而充實的一生。年紀輕輕就獲得盛譽,然後凱因斯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大行其道,知識份子和政治世界拒絕他的思想,這聲望又變成了嘲笑,幸運的是,他壽命很長,終於看到了他傑出的思想再次爲人接受。而凱因斯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則最終敗給了歷史和他的學說。古典自由主義再次成爲思想主流,奧地利學派再度成爲經濟學主流學派,法學、歷史學、政治學和哲學領域的年輕學者紛紛研究哈耶克研究的主題。我們爲失去這位偉大的自由主義鬥士而悲傷,不過同時,我們也爲哈耶克爲我們留下如此豐厚的遺産而高興。 
   
衡量一位學者是否偉大,提出的問題比作出的回答更有價值,全世界的後輩學者、知識份子和政治人物將繼續追尋哈耶克提出問題之答案。 

(●作者陳逢麒,北市人,碩畢,目前於政大俄羅斯研究所擔任研究助理。本文為ETtoday.com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 

●東森論壇徵稿區→http://www.ettoday.com/write/


http://www.nownews.com/2005/10/20/142-18583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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